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4月至10月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开发(度假)园区经发局、各城镇燃气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699 号)(以下简称:《联动通知》)有关要求,根据供气企业与各燃气企业签订的2022 年—2023 年天然气购销合同的气量结构和价格上浮比例,现将我市2022 年4 月至10 月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昆明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方案
(一)联动额计算 根据《联动通知》中提出的联动额测算公式和确认原则, 经确认的联动额为 0.65 元/立方米。联动额实行最高限额管 理,疏导后的昆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 3.20 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2022 年4 月1日-2022 年10月31日。
二、相关要求
(一)各城镇燃气企业要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妥善做好对终端用户的宣传解释和气费清算工作,对前期已结算部分,按照疏导后的价格进行多退少补,确保市场平稳运行,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价格联动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我委报告。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5 月23 日